6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为切实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我区坚持群众利益优先、突出重点、因城施策、集中办理的原则,全面推动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成2207个项目的大房本,办理率为94%;已办结个人分户登记58.92万套,占首次登记的51%。力争2021年底前,对群众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住房,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工作。
据介绍,不动产确权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与群众联系密切,作为确权登记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解决难题。首先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减少群众提交资料。(下转2版) (上接1版)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分类分级推动信息共享工作。目前,通过政务外网和金土网实现了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编办、民政部、司法部、卫健委、银保监会、最高法、自治区税务总局、公安厅等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并嵌入登记流程,支撑登记业务核验。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资料,不再让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截至目前,各盟市减少要件5~10个。第二是推动流程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联办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第三是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各部门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在政务服务大厅和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同时,推动水、电、气、暖办理事项入住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办理服务,减少在部门间跑路。第四是实现“四城通办”,“异地办理”全面推行。完成“呼包鄂乌”四城通办试点,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的13个登记大厅正式上线运行,通办业务步入正轨。
此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持续优化流程、环节合并减少。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事项服务便民化,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和相关联登记业务,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制证、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推进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受理与审核,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截至目前,全区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平均减少5个,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均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较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前压缩了25个工作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李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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