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银河南街与鄂尔多斯东街快速路南辅路交叉口东50米处一辆轿车着火,交警接警后迅速行动,与消防队员共同努力扑灭大火,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19时07分许,赛罕区交管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在银河南街与鄂尔多斯东街快速路南辅路交叉口东50米处一辆轿车着火,不知车内是否有人员被困,同时影响到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请立即出警,119已在赶往现场的路上。”五中队指导员李俊生接到派警后,立即带领辅警陈祥、徐宏旺出警,并通知附近路段执勤的警力到事故现场支援。
19时10分许,李俊生带领辅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小轿车整个车身被熊熊大火包围。李俊生尝试着靠近车辆查看车内是否有被困人员,此时火势非常大,车辆随时有爆炸的风险,但李俊生没有后退,他谨慎靠近车辆,确认车内没有人员后立即布置警力,对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防止其他车辆和过往人员接近火点围观,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同时给消防车留出了便利通道。消防车到达后,经过交警和消防队员的共同努力,小轿车火势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交警清理现场时,车主李某也来到了现场。据了解,李某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发现其他机动车向其鸣笛示意,并告知他车底盘在冒烟。李某随即将车辆停靠在路边查看,在检查过程中车突然着火,李某急忙跑到路对面,给家人打电话,路人看到后立即拨打了119和122,所幸交警及时赶到现场,没有发生其他意外。
随后交警对李某进行了安抚,并对他进行了安全教育,告诫其今后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及时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李某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以后驾驶机动车要做好安全检查,把安全放在首位。
周围群众纷纷为交警点赞,大家都说:“交警同志反应迅速、处理高效,首府交警好样的!”
采访后记:
李俊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轿车自燃火势很大,他想到可能车中有人会有生命危险,就赶忙上前查看,确认车中无人后才放下心来。此时,一些围观群众和路过的车辆及行人距离自燃车辆较近,车辆随时可能爆炸,那样就会给附近人员和车辆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他带领其他警员紧急投入到交通管制分流车辆工作中。
“现在回想当时的情景有些后怕,但想归想,该去做的事就要去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人民警察应尽的责任。”李俊生说,从警多年,但他时刻牢记着入警誓言,当遇到群众有危险时,必须要冲上去。(记者 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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