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对23名被告人涉嫌偷越国境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
当天,为严厉打击犯罪,助力疫情防控,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南宁市中级法院、宾阳县法院在联合开展的“零容忍、严打击、守国门”普法活动中,专场直播了该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初,被告人林某为非法获利,实施帮助他人偷越国境的违反犯罪活动。2021年4月,被告人林某的犯罪团伙组织、运送被告人谢某等11人偷渡至越南。2021年8月,该案23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经宾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该案件当庭宣判。法院以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林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至5万元不等的刑罚。以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李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至2.5万元不等的刑罚。谢某等11名被告人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10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千元至8千元不等的刑罚。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2020年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结三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61件203人,反映了法院对该类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助力疫情防控的立场和决心。(王玉梅 莫郁梅)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