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万物勃发;奋楫笃行,踵事增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新时代十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显著,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惊叹的伟大成就。
大潮滚滚,千帆竞发,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始终与新时代同向同行,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交出了一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司法答卷。
新时代十年,人民法院取得的巨大成就、发生的伟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充分彰显“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就有最可靠的“主心骨”、就有思想上的“定盘星”。
一、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价值风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不论时代风云如何变幻,人民法院始终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十六字政治要求牢牢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使命担当。
方向明,才能头脑清醒、行动坚定。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人民法院将坚持法治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等理念贯穿到案件审理全过程。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旧案重提,沉冤昭雪,人民法院从不掩过饰非,大力纠正冤假错案,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电梯内劝阻吸烟案、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明辨曲直,树规立范,人民法院对“和稀泥”坚决说不,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推动人民法院积极培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法院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高铁霸铺案、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等一大批典型案件,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和风尚。
二、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的根本遵循。
守护万家灯火是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的永恒期盼。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民法院有为有力。《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个个坚实有力的司法解释、一项项导向鲜明的司法政策,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信心与决心。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快速反应。《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举措,交出了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人民法院强势出击。依法审理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坚决“打伞破网”,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实行“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人民法院精准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公正司法彰显扫黑除恶的法治成色。
疫情来袭社会停摆,公平正义“不打烊”“不间断”,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云办案”,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一系列涉疫情民事司法政策,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巩固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
服务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奋蹄扬鞭,风雨兼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一系列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为更好维护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提供指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健全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人民法院切实履职尽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4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南京、武汉、深圳等27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建立起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有效保护我国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维护新兴行业竞争秩序,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围绕服务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出台司法服务政策,制定印发关于为合作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创新司法协同工作机制,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分别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进一步完善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必须控制好“立案”这个启动诉讼程序的总开关。
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立案难” 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各级法院不断建立健全诉讼服务立案模式,现场立案、网上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多元化登记立案新模式遍地开花。目前,全国法院平均当场立案率达95.7%,“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与民法典配套施行的司法解释,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各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必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案。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经过几年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
确保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人民法院全面激活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启动服务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诉讼、统筹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推动环境法治进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环境法治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中指出,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
健全专门审判组织,落实“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至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或组织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批准设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长春环境资源法庭。目前,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涵盖四级法院的专门化审判组织架构基本建成。
“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洋垃圾”案、泰州“天价”水污染案……一系列标志性案件的审结,让守护环境权益的法律条文变为鲜活司法实践,助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人民法院构建起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有力维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使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起草并推动通过《昆明宣言》;举办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并会签《三亚声明》;推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专门设立中国环境司法板块,目前已收录三批30件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和6部年度报告,“绿孔雀保护案”被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人民法院不断扩大国际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司法治理体系提供中国方案。
六、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形成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向执行难宣战,人民法院鼓角齐鸣。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庄严承诺。
2016年至2018年底,广大执行干警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信心,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5分钟的时间,可以做什么?轻点鼠标,法院执行人员就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个人对外投资等16类25项信息,实现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通过网络查找控制财产的系统,与16家单位以及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形成覆盖全国的调查控制财产的互联网系统。
1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做什么?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可以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并抄送至60个部门,在保障失信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以及旅游、度假等生产和生活非必需消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
1天的时间,可以做什么?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一场全媒体的直播,以中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为核心,联合100余家媒体,网络平台参与平均覆盖1500万受众;人民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每天可以实现网络拍卖1460次,成交额9.3亿,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870万。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形成理解支持执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2019年世界执行大会上,29个国家和2个国际组织代表一致认为,中国法院在执行领域进行的改革和创新,形成了中国模式,丰富了国际实践,推动了法治进步与发展。
七、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司法改革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令出如山,司法改革“四梁八柱”拔地而起——
全国法院12万余名员额法官集中在审判一线;98%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正在成为现实;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逐步落实,司法“地方化”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这场“大改革”如此评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也充分肯定了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指导全国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等问题加强指导,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改革后,全国法院85%以上的审判力量配置到办案一线,有力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实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平衡,必须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诉讼程序规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维护司法权威和诉讼诚信的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人民法院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让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
健全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有效实现审判重心下移;设立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新类型、疑难复杂互联网案件;设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院组织体系改革,优化司法管辖和职权配置,促进专业化审判和扁平化管理相结合,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保障数字化经济,在发展数字化司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俄罗斯联邦法官委员会主席、大法官维克多·莫莫托夫表示。
这是来自国际的赞许,也是互联网司法大跨步发展的真实写照。建立完善在线诉讼模式,实现从起诉立案到审判、送达、执行的全流程在线完成;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互联网司法实现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在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的同时,也为世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八、全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向世界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进一步扩大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
2018年6月22日至23日,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推动中国同世界深入交流、互学互鉴。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与各国司法机关交流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世界执行大会、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等大型国际司法会议,推动形成《上海宣言》《乌镇宣言》《昆明宣言》等多份成果性文件,有力促进司法交流合作,广泛凝聚法治共识。
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银行、欧盟等国际组织和德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深入开展司法项目合作,大力推进司法文明互学互鉴,在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让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十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涉外审判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挂职轮岗、业务交流等方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涉外审判人才。积极推荐优秀涉外审判人才到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司法机构任职,专业的中国涉外审判人才正在越来越多地走上国际舞台。
九、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十年来,人民法院切实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基础性工作,面向实践加强紧缺司法人才培养,各类优秀司法人才充分涌流。以邹碧华、方金刚、周春梅、魏晶晶、滕启刚等为代表的广大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赤诚,用苦干实干乃至鲜血和生命书写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的壮丽篇章。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全国法院文化建设,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引领时代风尚,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
人民法院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扎牢“制度铁笼”,涵养廉洁文化,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
十、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作出重大部署。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同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目前,在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基础上,司法公开覆盖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真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实践证明,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接续奋斗,开拓创新,走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康庄大道上,人民法院将继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