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针对涉金融执行案件特点,积极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具有首都特色的“金融执行方案”。
修复企业金融信用
引导资本服务实体
“营商环境专家对我们公司发展前景的专业意见,增强了债权人对我们的信任,债务得以全部清偿。现在公司保住了,500多名职工也不用下岗了,我们为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点赞!”2022年8月,某光伏发电企业负责人给北京金融法院送来了锦旗,并对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表达了感谢。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是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于2022年7月联合打造的协同治理工作平台。该平台一方面积极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与稳定,协调金融机构与陷入困境的企业互动谅解,引导资本向善和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积极助力产权保护、帮助民营企业修复并重构受损的社会信用,确保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2年3月,某金融租赁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刘辉评估后认为,如果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处置已查封的光伏发电设备,将造成该企业停产和数百名员工失业,且仅能实现债权人一半的债权。为降低执行措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经合议庭评议,刘辉采用了允许该企业继续使用光伏发电设备的“活查封”措施。同时,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邀请营商环境专家对该公司核心竞争力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推动双方当事人和解。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起先我们还有一些顾虑,后来经过营商环境专家对光伏电力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自身固有优势的充分评估,我们公司最终接受了和解方案。现在来看,效果非常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公司的全部债权。”申请执行人在收到全部案款后如是说。
半年来,北京金融法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工作机制处理各类执行案件41件,涉案标的额达223亿余元,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同时,保证了民营医院、文旅公司等一批被执行企业的持续运营,实现了“多赢”效果。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促进企业全力自救
2022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公司等营业信托纠纷系列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达70亿余元。被执行人为国内知名的房产、金融领域大型企业,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申请执行人则代表着万余名投资者的权益。
执行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北京金融法院邀请了营商环境专家介入开展促和解纷。营商环境专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被执行企业自救能力作出综合判断,认为其属于“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通过加速资产处置等方式实现自救。最终,申请执行人认可了被执行人提出的延长履行期限、自行出售资产偿债的解决方案,债务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北京金融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充分调动了经营主体自我修复功能,促成了债务企业资产盘活,赢得了我们债权企业的信任,真正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甚至多个企业的目标。”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对北京金融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模式表示充分认可。
系列案件的妥善解决,是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全新执行模式的有效运用,既保障了投资人权益的逐步实现,又给了债务人自我修复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助力经济发展
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执行工作中,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也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该院执行局局长雷运龙介绍,一方面,对具备较高发展潜力的朝阳企业,因资金流动性困难暂时不能清偿债务的,通过营商环境专家组织磋商,展示被执行企业的发展优势,逐步恢复信任;另一方面,针对债权企业对被执行企业信用评价较低的实际,创新执行担保方式,支持被执行企业以现有的和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以及仓单、提单、知识产权等财产提供担保,促进纠纷解决。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企业的监督提醒力度,确保严格落实方案,逐步提升其已经受损的信用指标。
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将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深入开展面向经营主体的纾困解难工作,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致力通过推动企业重组、债务重整、投资资源引入、资产优化处置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债权保护和企业重生的“双赢”,以一流的“金融执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最佳法治路径。(赵岩 徐楠 刘辉)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