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社会 > 正文

日前,吴先生去营业厅办理手机套餐时,选择了一个月租39元的低价套餐,签订协议后,业务员送给吴先生一款老年机。同时,业务员告知吴先生为了防止违约,还要在其余额宝中冻结273.6元。随后,吴先生查看自己的消费记录发现,余额宝中冻结273.6元的商品并不是手机套餐,而是一款综合授信金融合约产品(据《半月谈》6月10日消息)。

现实中,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时,业务员往往只是介绍套餐的基本情况,对于其中的隐含条款持有一种“消费者不问我不主动说的态度”,这就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贷款、预授权冻结等金融业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我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业务员在向顾客推销手机套餐服务时,应当真实准确地将套餐中包含的各项内容和条款解释清楚,且这里面的条款应当通俗易懂,而非需要专业人士的“翻译”。

吴先生表示,自己就是要办一个手机套餐,业务员拿出好几张纸,指着空白处让他签名,根本没说这是个金融分期产品。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者如未尽提示义务,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或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来保障自己的知情权。

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平等,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签订协议后,业务员告知吴先生冻结账户的情况,吴先生虽然心里不满,但他还是默认了这个“条款”,这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为什么会有这种“神操作”,原来很多营业厅的工作人员都有办理金融分期的业绩考核,这也就是消费者“被分期”“被贷款”的原因所在。营业厅有业绩的担忧,难道就能成为免责的合理托词?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由谁来保护?

因此,无论是从消费者个人还是商家都应该作出改变。有了前车之鉴,消费者自身要擦亮眼睛,在签订各类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避免陷入商家挖下的“陷阱”。对于商家来说,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这种瞒天过海的套路、骗一个算一个的经营很难持久,因此,加强对员工的诚信教育,做好必要的法律法规培训应当作为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此外,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行业乱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行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切莫让“套路”寒了消费者的心。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77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春到壶口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