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艳辉 严怡娜 通讯员 宗程)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信必复”工作专班获悉,9月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正式施行。
《工作规程》共分七章33条,从办信范围、来信受理、来信办理、考评问责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的具体流程。
《工作规程》明确,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邮寄、网络平台、“12368”“12345”来电、诉讼服务大厅满意度评价入口以及有关机关移办、交办来信等5种方式,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有关诉求,都属于“有信必复”范围。
《工作规程》对来信登记、录入、移送、交办、回复情形进行细化指导,规范了甄别分流、收信告知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工作规程》强调,全省法院应当加强逐级督办和检查指导,全链条对群众来信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落实判后访情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来信办结后仍未息诉止访的,要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学习践行“浦江经验”,通过接访、包案、督导开展实质化解工作。对办理群众来信反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社会保障、工资待遇等事项的,积极主动纳入党委领导的信访工作大格局,采取多元联动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司法救助。
据悉,辽宁高院坚持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工程,提出“统一管理、统一平台、统一录入、统一分流、统一回复”的“五统一”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院领导带队到沈阳、大连等地实地走访,对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在“辽法民意中心”平台群众来信办结率持续攀升,取得阶段性成果。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