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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茶类品牌司法保护力度,近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签署名茶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两地茶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实现凤凰单丛、西湖龙井名茶品牌保护跨域联动、统筹协作、系统治理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凤凰单丛茶”是我国茶树品种中花香类型最多样的特种茶类,被列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首批10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西湖龙井”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已连续三年蝉联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榜首,两者均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协作协议明确,两地法院将秉承共识共为、共作共赢、共建共享、共商共议原则,通过建立法院之间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机制,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茶类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格局。具体来说,双方将创新具有茶类案件特色的审理方式和裁判模式,促进裁判统一;建立茶类案件跨域立案机制,强化协作联动;加强涉农司法裁判、新政策新规定、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会商通报;探索建立共享人才库和举办专题研讨活动,深化交流合作;共同设立名茶保护司法体验基地强化学习交流、体验互动、普法宣传。

近年来,潮安区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当地茶旅文化发展的着力点,设立网上巡回法庭,及时化解涉茶纠纷,为潮州凤凰山茶旅走廊和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西湖区法院大力开展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成功组织举办全国首个茶产品专业论坛,设立浙江省首个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特色的共享法庭,发布全国首个专业审判白皮书。

(张蝶 吴添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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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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