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我拿了优秀!”不久前,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毛毛(化名)进行跟踪回访时,毛毛向检察官分享了自己的喜悦。
3年前,毛毛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综合考虑毛毛系未成年人、主动赔偿、认罪悔罪等因素后,房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终,毛毛顺利通过考验期,考上心仪的学校。
这是十堰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多元履职为未成年人成长筑牢防护网的一个缩影。
诉源治理,高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涉未成年人个案办理,深入挖掘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是十堰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近年来常抓不懈的重要课题。
今年2月,竹溪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初中生小华、小刚(均为化名)故意逃课,在某超市盗窃零食时被发现。检察官及时督促辖区公安机关对二人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矫治教育措施。同时,检察官也对他们进行训诫教育。谈话过程中,他们随口而出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我们在网吧待了一个多月,没钱买吃的了,迫不得已才去偷东西吃。”
哪个网吧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还留宿未成年人过夜?检察官随即展开深入调查。经走访调查,检察官得知小华、小刚等多名未成年人经常出入一家管理不规范的网吧。就此,竹溪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问题网吧。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文旅局依法吊销涉案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全县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据了解,2022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紧盯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广泛收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食品安全、不良诱惑等监督线索,先后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及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推动开展安全专项监督30余次,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家教有法,构建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格局
“日前我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有两名未成年人未按时到校上课,家长也联系不上孩子……”去年5月,房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大数据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平台(下称“平台”)接到联络员移送的一条线索,时常无故逃课“玩失踪”的小天、小宇(均为化名)进入了未检检察官的视野。
经平台预警分析和风险评估,小天、小宇的预警等级为“橙色”。这意味着,针对小天、小宇实施主动干预、教育挽救迫在眉睫。
“妈妈很凶,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打骂我,家里太吵了,我不想在家待着。”“爸爸住院,妈妈忙着打工挣钱,哥哥在外地,根本没人管我……”在对小天、小宇展开社会调查时,检察官发现家庭教育缺位是二人不良行为的症结所在。
对此,检察机关一边联合公安机关、村委会、学校等,对小天和小宇进行心理疏导等个性化临界预防工作,一边对其实际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事后,检察官定期对两个家庭进行跟踪回访,小天、小宇均表示与父母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护网的重要一环。十堰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携手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合机制。截至目前,十堰市检察机关成立了3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市中医院等单位创新建立“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模式,与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共发出200余份督促监护令,对37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心理疏导690人次,帮助改善亲子关系。
以法育人,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这次的法治课能不能以‘预防性侵、远离欺凌’为主题?”近日,十堰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接到城区某小学发来的一个特殊“订单”。
“孩子们的需求在哪里,我们的普法宣传就应该跟进到哪里。”十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朗霞说。收到上面的“订单”后,未检干警按照校方的诉求和建议,依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为100余名师生制作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30余名院领导、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超300次,覆盖超30万名师生家长……这是2022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为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十堰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订单式”普法服务更精准的特点,把以往“你听我讲”的单向灌输式普法变为“你需我讲”的双向互动式普法,在普法实效性上下足功夫。
除开展校园普法,十堰市检察机关积极开设网络课堂、进行直播互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联合多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推出集社会服务、办案、教育、帮教、心理咨询和互动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时空”青少年法律服务产品。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