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吁青 通讯员 钟媛媛)近日,韩江流域和粤闽赣三省边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梅州举行。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梅州市、潮州市、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订《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梅州中院、龙岩中院和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订《粤闽赣三省边界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构建流域、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韩江是广东省的第二大流域,也是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流经赣、粤、闽三省,水量丰沛,被誉为联通赣南、粤东北、闽西的“黄金水道”,流经地域山水相连、人文相融,既是原中央苏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产富集之地。
协议明确,五地中院将从加强审执协作、坚持系统保护、推动多元共治、实现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方位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盖、区域内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审判辅助性事务和执行协作制度,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统一民事案件裁判规则,建立跨区域研讨机制和审判人才队伍培育交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构建区域诉源治理、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协议还提出,要推动建立共享专家库、裁判案例库、生态环境司法联合修复示范基地,建立执行到位资金分配会商制度,同时建立联合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以最严司法保护服务构建绿美生态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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