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王悦倩)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南川区林业局等8家单位在南川区南城街道启动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揭牌活动,发布《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六条措施》。
六条措施围绕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台账、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制度、严惩危害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联动抢救涉案古树名木、充分挖掘古树名木背后历史人文价值、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宣传工作等六个方面内容,探索建立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发挥古树名木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历史价值、科研价值。
活动上,南川区法院还与古树权利人南川区南城街道兴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千年古树司法保护协议》,确定了“坚持依法保护、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原地保护、坚持科学管护”四项原则,共同守护绿色“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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