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朱宁宁 爱国主义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血脉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继2023年6月首次亮相常委会,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今天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加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方面的内容,完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等。
草案二审稿在第六条中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同时,针对有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宗教方面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草案二审稿在第七条中增加规定: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第二十一条中增加规定: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为坚定文化自信,草案二审稿增加一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将爱国主义教育体现在学校教育活动中。草案二审稿在有关条款中增加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教材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感染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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