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5日电 (周静圆)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开启了中国红十字会依法治会新征程。近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与会嘉宾围绕红十字会法的施行、修订情况等话题展开讨论。
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可表示,红十字会法总结了中国红十字会近百年发展历程中的实践经验,是一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法律。制定实施红十字会法,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自1993年红十字会法颁布后,国家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区市先后制定实施红十字会法的办法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红十字会法颁布30年来,为充分发挥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介绍,多年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密切合作,在多领域持续发力,推动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据悉,2017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修订后的红十字会法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红十字会法在2017年及时修订、与时俱进,保持了法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务实性,始终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苏州大学特聘教授、红十字国际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主任葛道顺说。
东亚红十字青年网络委员会副主席刘阳从青年的角度来谈红十字会法的意义,“红十字会法第三条提出‘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青少年的重视。如今,越来越多的高校和中小学校成立红十字会,普及生命健康教育,开展志愿服务,传播人道理念,增进青年交流。”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副主任张云红表示,2017年,红十字会法的修订进一步为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责、依法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红十字会法的指引下,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履行职能,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系统,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志愿者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同相关部委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并联合发布了多项重要指导意见文件,这些工作也是红十字会法落地实施的生动展现。”张云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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