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至10月期间,一网民在互联网平台多次发布了关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五局)存在违规中标的文章,引起大量网友的关注。
据其介绍,今年他向乌海市水务局实名举报了关于“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黄河海勃湾滨河段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中标的问题,但乌海市水务局一直未给其正式的书面答复。
举报:违规中标近1.3亿余元项目
苗先生称,今年7月14日,乌海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发布了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黄河海勃湾滨河段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地点位于乌海市海勃湾枢纽下游右岸800m处,至沿黄公路起点下游300m林荫大道与沿黄公路交汇处,建设内容与规模是沿现状岸线改建防护工程总长度3.35公里,建设贯通滨河泵站处至浮桥下游提防间防汛道路2.45公里,路面宽度7m,修复退化生态环境面积约13.52万平方米。项目最高限价13570.8621万元。
8月3日,该项目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共有三家企业为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是第一名候选人。8月11日,中标结果公示,中铁五局中标,投标报价135645326.69元。
记者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看到,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黄河海勃湾滨河段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以135645326.69元的投标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而在中铁五局中标后不久,苗先生便开始了举报,他认为中铁五局存在不合规中标。
苗先生告诉记者,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5.1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②近年(2020 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并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而中铁五局曾在2022 年 8 月 23 日(处罚决定日期)受到了江西省水利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赣水罚决﹝2022?{1 号),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将江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赣西仓库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中铁五局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
“既然如此,中铁五局明显不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苗先生认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条件,应当取消其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回应:乌海市纪委监委已开始调查
接着,记者在苗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看到一张在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公告,其中标题为“关于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一阶段标段的终止招标公告”。该公告中写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处罚决定日期)受到了江西省水利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赣水罚决﹝2022?{1 号),认定的违法事实为:“将江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赣西仓库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决定取消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在江西省水利厅官方网站上,记者并未找到上述处罚决定书。随即记者联系到江西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的桂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处罚决定已经交给被处罚单位了,处罚决定相关的信息已经上报到水利部了。但处罚决定未必一定会放到官网上。
随后记者通过爱企查找到了截图中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机关为:江西省水利厅。处罚结果为:处江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赣西仓库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建安工程费42430000元的0.6%,计254580元罚款。
11月20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乌海市水务局闫副局长,闫副局长告诉记者:“去问乌海市纪委监委吧,乌海市纪委监委现在已经开始调查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乌海市纪委监委的电话,确认案件正在办理中。
中铁五局集团该工程项目经理:不属实
11月29日,记者联系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刘经理告诉记者:“那肯定不属实啊!可能是我们中标了,他心里有点不舒服,所以一直在闹事。我们进来干活都好几个月了,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针对他网上发举报的事情,我们报过警,公安机关建议我们起诉,看法院怎么判。”
记者问到关于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一阶段标段的终止招标公告中,取消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的事情时,刘经理表示:“乐山那个事情我不清楚,每年投那么多标,很多东西我们也不太了解。”
11月29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乌海市水务局闫副局长,闫副局长表示:“现在纪委监委正在调查。”(记者 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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