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 俐 通讯员 杜定娇)“非常感谢法官,我们的后续治疗有了保障。”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先予执行医疗费40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2023年2月,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驾驶机动车的宁某相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宁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医救治。经诊断,胡某存在重型颅脑外伤、颅底骨折等严重损伤。由于伤情紧急,胡某的家人花费40余万元用于前期治疗。保险公司表示理赔还在走程序,赔偿金尚不能到位。眼看后续治疗费没有着落,胡某的家人心急如焚。2023年8月,胡某向老河口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40万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决定对此案采取“两手抓”,一方面尽快安排庭审,另一方面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看是否能够先行赔付。经过多次走访、协调,承办法官确定胡某的情况符合申请先予执行条件,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基于前期的沟通工作,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该笔费用,胡某的后续治疗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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