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重阳 通讯员 吴华珊)3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剑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并在剑河县屯州村揭牌成立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
剑河古生物化石是保存于5亿多年前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金钉子”是衡量地质年代的一把尺子,用来对比推断某个地质年代的全球标准地层剖面。2018年6月21日,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正式批准在八郎村附近的乌溜—曾家崖剖面中确立了中国第11颗、贵州省第1颗“金钉子”。剑河“金钉子”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在寒武系第三统及第五阶地质学研究中的世界领先地位,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发现“金钉子”最多的国家。
司法保护令明确将剑河古生物化石地和遗址列为司法保护区,提出了禁止擅自挖掘古生物化石,禁止非法开发、采集、买卖、转让、运输、加工、收藏古生物化石,禁止在保护区内修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等“六条禁止令”,为加强剑河古生物化石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后,贵州法院将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创新探索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路径,强化对古生物化石和“金钉子”剖面的司法保护,守护好贵州首颗“金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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