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4起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惩罚各类危害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城乡消费者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民健康安全。尤其是未成年人,他(她)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都寄托在未成年人身上。从发布的这4起典型案例中不难看出,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流通、储藏等各个环节,无论哪个环节出了安全事故或存有安全隐患,都不是小事。例如,农村集贸市场摆摊出售的各类食品,难免存有卫生不合格、产品质量不达标、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安全隐患。例如,有的生产经营者更换食品包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有的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廉价出售以吸引儿童购买,导致食品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再加上乡村食品监管人员力量不足,处于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状况,这就给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生产经营者以可乘之机。
因此,我们必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从娃娃抓起,把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施教方式,让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孩子们的心里扎根,提高识别真假能力和自控能力,远离劣质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家长对孩子要全力尽到监护责任,不能让孩子养成“随意乱花钱、想吃啥就买啥”的不良习惯;食品监管要组成联合执法,形成多方发力、齐抓共管的常态长效机制。同时,要落实食品安监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机制。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亮剑,绝不手软,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切实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