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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张昊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守护 少年逐梦”为主题举行“六一”国际儿童节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观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回答了5名中小学生的提问。

“如果我在学校被欺凌了,应该怎么寻求帮助?”一名中学生抢到了第一个提问机会。

“校园欺凌严重影响了一些学校、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是一些刑事犯罪的诱发因素,也是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张军解读道,“面对校园欺凌,不管欺凌者怎么威胁,都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报告老师。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以大欺小的霸凌,应该及时制止、报告。家长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学校沟通。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我在博物馆看到法官开庭用的是木槌,为什么不用电视里那种木条?”一位5年级的小学生提问道。

“电视里那种叫‘惊堂木’,其实和法官叔叔阿姨们用的法槌作用差不多。开庭前、宣判前敲一下,让法庭保持肃静,体现司法审判的庄严。案件审理中,为了维护法庭秩序,必要时也会敲击一下。”张军介绍道。

“我们的学习、生活离不开网络,但又怕被网络伤害,该怎么办?”一名女同学问道。

张军说:“同学们首先自己要有判断。作为家长,则要以身作则。主管部门也应该完善规则、加强监管,共同为孩子营造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

“如果你做了错事,父母批评你两句,这算不算家庭暴力?”张军与提问家暴问题的同学交流。

张军说:“关于家暴的问题,首先要区分教育不得法和家暴。无论遇到了身体暴力、言语暴力还是冷暴力,孩子们都可以和别的长辈亲属、老师、邻居讲,寻求帮助。老师如果发现孩子受到家庭严重伤害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这里也提醒家长,孩子要管,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拳脚解决不了问题。”

“我想接着家暴的问题继续问,如果被自己的妹妹欺负了怎么办?”一位女同学提问道。

张军说:“从独生子女到哥哥姐姐,身份的转换就要求我们从单纯被照顾,变成也要承担一部分照顾责任。遇到争执、委屈,可以向家长说,讲清道理,寻求帮助。父母也要尽量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孩子身体、心理都能健康成长。”

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主持。最高法党组成员茅仲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盛出席。全国人大代表陈灿、尚瑞芬、赵皖平,专家学者龙翼飞、宋英辉、佟丽华、王贞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北京市教委、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市第十一中学、东交民巷小学师生、家长代表,最高法机关干警代表、法律实习生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网络大V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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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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