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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乔文心)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建设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正式上线。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访问地址为:rmfyalk.court.gov.cn。互联网访问人民法院案例库首页地址,通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入口,即可进入页面。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回应社会关切推出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收录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依托现有人民法院案例库,专门收录以上9家单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事例。通过入库案事例,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裁判规则和尺度,规范和推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携手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堤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法院案例库兼具系统性、规范性、权威性,依托其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对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着力推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建设完善统一、规范、专业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对于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原则要求,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规则和尺度,推广各级法院在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延伸帮教等方面的有效经验,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收录了9家单位具有示范意义的参考案事例,共同做实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以能动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案事例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的发生。

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是践行联动性司法理念、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重要举措。

一方面有利于法官开拓办案思路,借鉴相关部门经验和智慧,寻求更好方式去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可以从入库案事例中了解人民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各方共同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4年4月底启动建设工作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积极参与,及时审核推荐本系统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事例。截至目前,相关单位推荐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均已入库,于6月1日正式上线向公众开放。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的成功上线运行,是人民法院案例库功能“上新”的重要一步。接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建设运行情况,与相关单位共同进行会商研究,充分发挥案事例库的示范及引领作用,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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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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