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6月4日电(记者王雯静、万玛加)“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优。”青海4日发布的《2023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3年,青海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公报显示,青海生态质量类型以“二类”为主,生态质量变化基本稳定。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和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区生态系统格局、生态质量保持稳定。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建昱介绍,根据对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及黑河、柴达木内陆河、青海湖流域99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监测,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体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62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4%。其中,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优。柴达木内陆河流域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湟水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良。
近年来,青海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聚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一体推进青海省各类督察问题整改,不断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视频观测系统建设运行,提升生态环境业务信息化水平。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