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吁 青 通讯员 马卓尔 肖 薇)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为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的涉企民商事案件中,要根据涉诉企业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以帮助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招标方、合作方更为准确地判断企业的诉讼风险与资信情况。
《指引》共分三个部分,包括企业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适用情形、申请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提供了相关文书的参考模板。申请的主体为涉诉企业当事人,接受说明的对象为当事人指定的机构或者公司,说明的内容包含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案件的审理阶段以及已结案件的裁判结果、履行或执行情况等信息。
《指引》在说明对象上做到了全覆盖,明确将信息的说明对象由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到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更贴近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指引》还要求各级法院将信息说明服务贯穿于诉讼执行全过程。
《指引》明确,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是否符合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适用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于7个工作日内向说明对象出具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对于不符合适用条件或申请说明的诉讼信息不宜公开的,应向申请企业告知。
据悉,今年2月,广东高院出台了《关于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广东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能动履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