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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6月11日电(记者 杨净毓)6月18日至7月18日,呼和浩特市举办“宜居筑梦· 畅享青城”线上房展会,期间推出了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消费券补贴等多项补贴政策。

  简化资料报送 提供预填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总会计师张震男介绍,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需携带的资料,主要用于纳税人核对申请表信息,税务部门只留存新购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

  再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政策。

  “家电券”的领取方式和使用方法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副局长周旋介绍,购房消费者在6月18日至7月18日期间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并在8月18日17时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后,8月18日至3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含定/订金)或全款支付凭证(交款日期在2024年6月18日至7月18日)、网签备案查询证明到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3层A区1、2、3号窗口登记领取“家电券”(1万元/套),一券一码,不得重复使用。

  购房消费者领取“家电券”后,在9月1日至30日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家电券”原件,到承接“家电券”核销企业门店选购家电产品,“家电券”有效期为9月1日至30日,购房消费者须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核销并完成提货,过期作废。

  “家电券”核销企业门店名单将在6月30日前确定,并在“家电券”上进行标注说明。承接核销企业门店核对网签备案合同、“家电券”、购房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对购房消费者“家电券”进行核销并收回“家电券”原件。

  每张“家电券”额度为1万元,消费金额超出券面数额需补差价,消费金额未超出票面部分不予折现。

  申请购房补贴及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据悉,购房补贴是指6月18日至7月18日,购买参展住宅性质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多孩家庭补贴是指6月18日至7月18日,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参展住宅性质的新建商品房,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

  以上2项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猛介绍,上述2项补贴流程为购房人先行支付购房款,并于8月18日17时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可在8月20日9时至10月31日17时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含定/订金)或全款支付凭证(交款日期在6月18日至7月18日)、网签备案查询证明(房产交易中心三层33-35号窗口查询)和多孩家庭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3楼1、2、3号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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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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