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社会 > 正文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罗沙、齐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8日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5件,彰显人民法院惩治网络传销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典型案例显示,人民法院聚焦网络传销犯罪新形态、新形式,依法准确认定犯罪行为。典型案例中,各被告人、被告单位均以投资获取高额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将参加者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钱财。人民法院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认定各被告人、被告单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据介绍,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组织、领导网络传销犯罪活动次数多、主观恶性深、情节严重的骨干成员,坚持“刑”“罚”并举予以严惩。在被告人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张某作为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同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网络传销犯罪人员的主客观情节,对层级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少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此外,人民法院注重对网络传销犯罪的释法说理,着力提升群众传销辨识能力,在被告人杨某假借弘扬传统文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充分揭示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实施传销活动,并通过线下授课敛财的本质;在被告人陈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人民法院揭开被告人假借投资“虚拟货币”实施传销活动的面纱,深刻揭露传销组织骗财的实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方琳
78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伊林驿站:见证“草原茶路”的历史兴衰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