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宋子节、温璐)民政部等21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等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政策文件,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
《方案》明确两个时间节点和目标:到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方案》要求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要求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方案》首次建立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以下简称《基础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了19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具体内容。要求各地对照《基础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基础清单》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修订发布。要求各地加强对清单的宣传解读,使流动儿童家庭能够更充分了解具体内容,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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