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的宋某、陈某是朋友,陈某名下有一辆汽车。一日,二人相约聚餐饮酒。酒后宋某要驾车回家,陈某将自己的车辆交由宋某驾驶,并坐在副驾驶位置。途中,宋某撞损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
事故发生后,轿车车主报警。经辽源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45毫克,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9毫克,两人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我的确喝酒了,但是我一直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方向盘碰都没碰一下。车是宋某开的,也是宋某撞的,为什么我也有责任?”陈某对于自己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结果感到不解。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出借车辆时务必尽到审查义务,明知他人醉酒仍允许其驾驶机动车,酿成事故须承担连带责任。”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惠说,陈某作为一名成年人,且具有驾驶资格,在对宋某已经饮酒有明确认知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交给宋某驾驶,而且还乘坐了醉驾车辆,主观上有明显的放任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因此,陈某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东丰县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二名被告人与第三方车主达成谅解协议,故该案中不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如果三方未达成谅解,第三方车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官则会依照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对赔偿责任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下驾驶员责任会更大一些,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会更大一些。
东丰县法院提醒,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共同饮酒人员等,如果实施了教唆、帮助、强制、胁迫、命令等行为,导致车辆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即使本人没有直接参与驾驶车辆,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车主要谨慎出借自己的车辆,出借前要检查借车人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酒后驾驶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并且确保机动车不存在缺陷,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则需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责任。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17日 11 版)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