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社会和谐,而且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提醒,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案件回顾】
收废品的潘某在上门收取杂物时,为图省事,多次将清理的衣柜木板、木架、衣架、衣服等杂物从五层阳台扔至楼下。
其间,楼下有居民险些被砸到,要求潘某停止抛物,潘某置之不理。物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潘某进行了劝阻教育,潘某表示不会再抛物。但在物业人员离开后,潘某又继续从楼上抛掷杂物。后小区居民报警,潘某被民警查获。
潘某称,自己就是图省事,顺手扔出去了,并不清楚有禁止高空抛物的规定,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且潘某经劝阻仍继续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鉴于被告人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人民说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阳表示,高空抛物者不仅要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有可能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法官提醒,每一位居民都应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不随意从窗户或阳台抛掷物品,对于家中可能坠落的物品,如老旧花盆、晾晒衣物等,要妥善固定或及时收回,避免成为安全隐患。
家长更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避免儿童因缺乏安全意识而引发高空抛物事件。发现高空抛物行为时,应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高清扬 实习生 边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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