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社会 > 正文

本报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魏哲哲)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以高水平司法推动种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5件,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又有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合同案件;涉及品种多,既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又有苹果、凤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种。

据介绍,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和育种家合法权益。在擅自使用知名育种家姓名不正当竞争案中,认定未经许可擅自在商品外包装上以题字落款等形式商业化使用知名育种家姓名,引人误认为与该知名育种家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维护育种家的合法权益。

同时,人民法院创新司法举措,不断提升司法保护实效。在“冈优188”水稻、“先玉508”玉米等品种侵权案中,在缺少有关侵权种子数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选择对品种权人有利的计算方式,参考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种子备案数量确定损害赔偿,为解决赔偿数额计算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此外,人民法院强化刑事制裁,筑牢种业安全法治防线。在涉“荃优822”水稻品种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中,认定邓某进等4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到2万元不等,严厉打击种业领域犯罪行为。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21日 07 版)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编辑:方琳
6217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广州南沙港铁路跨西江特大斜拉桥完成左线铺轨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