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防指发〔2020〕6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教育部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段错时要求,依次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一)全区高三和初三年级于3月30日(星期一)同步开学复课。
(二)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综合评估研判情况,渐次错时开学复课。
(三)高等院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
(四)各学段具体开学复课时间将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分批分段另行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复课通知前,不得自行组织开学复课。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本地本校开学复课工作安排,提前一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各方职能责任
(一)落实防控总体要求,全力应对开学大考。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精准高效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应对开学复课疫情防控的大考,确保师生返校、校园管理、教学生活秩序与疫情防控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确保安全平稳有序组织开学复课,确保开学复课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学校开学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对本地区内所属学校疫情风险和防控能力进行专项评估,对开学前后、校园内外、技防物防、人员制度等具体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确保学校基本防控条件达标。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复工复产人员流动与学校开学复课叠加所产生的潜在风险。
(三)落实教育主管责任,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 组织学校周密制定本校开学和疫情防控方案, 明确学校党政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校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以及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各学段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详见附件1、2、3)要求,逐项落实,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责任到人,确保不漏项、全达标。不具备开学复课条件的学校要坚决整改并延期开学。
(四)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选派卫生疾控专业人员,开展学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卫生健康、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与学校的联系机制,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宣传部门要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网信部门要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学校防控物资市场供应;公安部门要做好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要做好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
三、关注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细化人员分类,科学精准管理。开学复课前,各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前14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掌握师生员工近期旅居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按“一人一案”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并进行如下分类管理:1.对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须持治愈或健康诊断证明方可返校;2.对曾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过去14天有湖北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须持隔离解除证明方可返校;3.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暂不返校;4.有发热、干咳等相关症状的要进行密切观察暂不返校;5.外籍师生员工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已入境人员无差别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和要求;6.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报到条件的师生员工,要做好关心关怀工作,制定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并做好家校沟通和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做好关键环节重点工作。一是要开展全员培训演练。各地各校要按照每校至少安排1名疫情防控专门人员的要求,精心选派机关和学校相关人员专门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和技术工作,主动联系卫生疾控专业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开展不少于半天的专门培训,同时结合本通知及学校防控工作,在开学复课前后组织开展校内师生全员培训演练,掌握防控知识,明确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升防控和处置能力。二是要提供就近应急医疗条件,密切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三是开展环境整治,合理设置出入通道和隔离区、隔离留观场所等,对校园特别是生活区、教学区、食堂餐厅、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开展卫生大清理,每日进行严格消毒。四是继续实施学校封闭式管理,认真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严把校门关,落实好出入实名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内部公共场所管理,原则上图书馆、体育馆和兴趣活动室等场所在疫情解除前暂停开放,学校公共设施暂停对社会开放。五是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执行宿舍24小时封闭管理和教职工值班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提倡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实施每批次学生间隔20分钟左右的错时就餐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尽量保证学生餐位保持一定距离。六是做好防护物资储备,确保体温计、红外线体温枪数量和质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购红外线热成像仪等快速检测设备。储备师生使用一周以上的口罩和学校各类场所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禁止向学生家长转嫁摊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禁止搭车乱收费。消杀工作和隔离观察室的设置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避免因技术问题产生次生事故。
(三)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开学后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开学复课后,各地各校要始终对疫情发展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一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密落实防控举措,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疾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二是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其旅行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三是上好开学复课第一课。组织学生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制度主题教育,全覆盖无死角地普及防疫知识、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四是要开展线上教学效果评估,妥善处理好开学复课前线上学习和开学复课后教学的衔接问题,避免出现教学进度和学习程度不一的“夹生饭”现象。对于线上学习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要视情况加强课业辅导等关爱措施。五是要从严加强监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春季学期开学复课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行政人员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包班级的包联指导制度,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隐瞒高危行程、接触史或病情的情况要从严处理。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2.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
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
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专家指导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局长、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制,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各校开学前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观察室,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门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对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中小学,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各地各校要确保开学复课教材及时发放,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综合测评,根据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学习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教学,专门集中辅导的形式,做好开学后线下教学与居家线上学习的衔接。对因线上教学条件保障有困难的学生、在外地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和防疫一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
(十)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各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向家长发放《开学通知书》,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全部掌握监护人或照料人有效联系方式,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上学放学交通和居家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十二)顶岗实习工作统筹到位。校领导要适时掌握正在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顶岗实习结束按实习企业、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返程;疫情解除前暂停安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
按照教育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及相关工作流程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高等学校(本科、高职)。
二、工作体系健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建立高校与政府、卫生健康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将外籍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统一部署。
(三)“两案八制”健全,责任到人。各高校要制定并执行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等方案和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任务和责任到人。
三、确保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
(四)开学复课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各高校要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开学复课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确保学校基本具备开学复课和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有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滞留未归人员、其他省市滞留未归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留学生等人群建档立卡,按“一人一案”要求,落实“人盯人”责任,精准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六)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完成校园清洁消毒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体温检测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需求测算、采购储备等工作。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室。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暂时关停室内运动场馆。
(七)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到位。完成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每校至少有1名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本校防控工作。
(八)校园封闭管理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加强门卫管理,坚持“五个一律”。强化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划定进出校路线和学生活动区域,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
(九)组织学生返校措施到位。确定返校日期后,各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条件的高校,在学生返校时可安排车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接站。简化报到程序,避免人员聚集。
(十)校内联防、宣传教育到位。要面向全体师生下发个人防控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到校后必须填报自身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等情况。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提前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返校途中防护。
(十一)“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学校要开展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等工作标准要求,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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