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北疆新闻网消息 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4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就全区初三高三年级开学复课后,其他学段开学复课时间做如下安排:

  一、4月23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

  二、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盟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三、5月7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校毕业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及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输入风险较大地区生源的高校,先行错峰开学复课。5月13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等院校,可以安排其他年级开学复课。其中,自治区直属高校由教育厅组织评估,盟市所属高校由盟市政府组织评估。

  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

  各级各类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口岸城镇及其他输入风险较大的地区,由盟市政府科学研判,确定开学时间。

编辑:江海
0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大美边疆·飞阅内蒙古】苍茫云海间 俯瞰马鞍山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