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意识形态工作
决定召开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
石泰峰主持
6月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意识形态工作,决定召开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新老矛盾交织叠加的复杂局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这个当务之急,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着力防范化解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解决好经济运行和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的工作体系,着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使主旋律更高昂、正能量更充足。要打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着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会议决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于6月3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讨论审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内蒙古日报记者 刘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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