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通知指出,呼和浩特市2020年中考成绩公布之后,部分学校出现了一些违规宣传、违规招生的行为,对呼和浩特市招生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乱收费,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规范“项目班”管理。
通知指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按照“谁批准建设、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所属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工作的管理,对有违规苗头的学校要及时查处,坚决纠正;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内蒙古日报记者 刘志贤 实习生 云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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