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研讨交流 石泰峰主持并讲话
12月11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
集体学习会上,林少春、王莉霞、白玉刚、孟凡利、段志强、张恩惠、郑宏范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重点发言,交流了心得体会,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他中心组成员作了书面发言。
石泰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把握其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石泰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警觉,认清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认清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须臾不可懈怠放松,丝毫不能麻痹大意。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在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上下功夫,在关键处、要害处下功夫,树立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要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紧盯重点领域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风险,抓好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切实做到有力有效管控风险。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守好各级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要坚持管、用、防并举,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管理,走好网络群众路线,确保网络安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融入党委日常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面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夯实基层基础,真正把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全面具体落到实处。(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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