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阳光能源、富源热力将延迟停暖
4月11日16时20分,巴彦淖尔气象台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未来48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地面最低温度下降到0℃以下,将出现霜冻。正值供热末期,为切实抵御低温寒潮天气,确保广大热用户家中“气温下降,室温不降”,12日,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以及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中心的号召,阳光能源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在综合分析未来几日天气状况的基础上,决定本采暖期延迟停暖,以确保临河市民平稳度过低温天气。
2020-2021采暖期,阳光能源根据天气情况提早部署落实供暖工作,将供热时间提早8天,于10月7日零时开始正式供热,帮助热用户顺利度过初寒期。供热末期,阳光能源又适时根据天气状况,延迟结束本采暖期供热。延迟停暖期间,不向热用户收取额外延迟取暖费,同时一如既往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供热服务。
富源热力公司决定根据天气情况,延迟停暖。
杭锦后旗将延迟停暖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采暖期将结束,由于近期气温降幅较大,为让广大居民平稳度过低温天气,杭锦后旗政府责成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在对未来几日我旗天气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适当延长供热时间,以保障舒适的居家环境。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乌海将延长供热5天
4月11日16时,乌海市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预计13日清晨我市地面最低温度下降到0℃以下。正值供热期末期,为切实抵御低温寒潮天气,确保广大热用户家中“气温下降,室温不降”,12日,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投资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在综合分析未来几日天气状况的基础上,初步决定本采暖期延长供热5天,以保障海勃湾城区居民平稳度过低温天气。
为扎实做好延长供热相关工作,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紧急部署落实热源调度、运行管理各项举措,热源保障方面,公司及时与两大热源单位沟通,确保延长供热期间热源正常稳定供应,调度中心继续全天候监测调度全网安全运行;各中心站继续加强换热站安全运行管理;客服中心继续做好用户诉求处理,随时接听和处置用户各项供热诉求。
2020-2021采暖期,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着“民生优先、服务用户”的宗旨,提早部署落实,将供热时间提早5天,于10月10日零时开始正式供热,帮助热用户顺利度过初寒期。供热末期,公司又适时根据天气状况,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投资集团公司要求,延迟5天结束本采暖期供热。本采暖期,乌海热力供热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通用供热时间基础上增加10天,预计总供热时间达190天,迎来近几年最长供热期。延长供热期间,公司坚持“不降低用热品质,不增加用户负担”原则,公司将克服资金压力,不向热用户收取额外延迟取暖费,同时一如既往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供热服务。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关于延迟停暖的通知
区属各供热企业、京宁热电厂、华宁热电厂:
2020-2021年度集宁中心城区采暖期按规定应于2021年4月15日结束。为应对4月15日以后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本着热用户的民生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经区委、区政府决定,本采暖期集中供热时间将延迟停暖3天,定于4月18日24:00结束。
请各供热企业和热电厂在供热结束前继续安排好生产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
乌兰察布市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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