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阐释推介,推动贯彻实施。
10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小切口”“精细化”立法理念的具体举措,具有鲜明的内蒙古特色和现实针对性。
为出台一部高质量法规,从2020年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同自治区政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发挥“双组长”的作用,为确保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后的《条例》共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原则、补偿机制、监管责任机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发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草原是内蒙古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草原生态,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自治区政府还将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规定,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记者 陈春艳)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