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陈春艳)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9月29日上午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颁发任命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廉素、张院忠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艾丽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计划单列市和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委、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5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石泰峰为常志刚颁发了任命书。
常志刚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指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同步做好相关法规废止工作,是自治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纠正我区民族领域立法工作偏差的重要举措,必将为我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类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动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抓实抓细各项任务,确保法规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八五”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要以更大决心、下更大气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深化开放合作搞创新,聚焦重点领域搞创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点的科技创新之路。要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建议,坚决纠治各类执法乱象,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项目作支撑。要始终把产业项目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只要是符合地区实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市场潜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项目,只要是有利于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有利于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项目,都要积极引进,全力推动落地建设。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布局一批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项目,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要一鼓作气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把改进政务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举措攻坚破阻,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要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补齐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不断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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