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石泰峰主持
决定任命王莉霞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接受布小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
8月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
8月5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袁永红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韶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会议61人,符合法定人数。
8月5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袁永红摄
会议首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张韶春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命自治区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主席等人事事项的说明。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布小林同志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郑宏范同志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名单,决定任命王莉霞同志为自治区副主席,表决通过了关于王莉霞同志代理自治区主席的决定。
8月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并为新任命的自治区代主席王莉霞颁发任命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袁永红摄
石泰峰向王莉霞颁发了任命书。
王莉霞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作表态发言。
8月5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并监誓。图为王莉霞代主席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袁永红摄
会议指出,这次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调整,是党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治区政府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对内蒙古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希望王莉霞同志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发展思路、作出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卓有成效地做好政府工作。
会议强调,现在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按照既定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站在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角度来想问题、做工作,自觉站在如何服务好全区中心工作角度来想问题、做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更好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要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期盼,紧扣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扎实有效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边疆民族地区高效能治理作出更大贡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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