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奇凡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奇凡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1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爽同志代理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1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刘爽代理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月胜、喇军、包波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苑瑞先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潘勇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云春生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亢学栋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彪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罗军元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刘贵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关雅红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纪全富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布和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