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残联相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规划》分为编制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包括7项主要任务、31项重点举措、3项保障措施和7个专栏等内容。
《规划》主要从建立稳定可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增强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激发残疾人创业创新活力;改善康复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推进法治化和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构筑强有力支撑体系,为残疾人融合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31项重点举措。
《规划》纳入的重要指标有11项,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主要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要达到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要达到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要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要达到90%以上,为3万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等。预期性指标有5项,主要有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要增长7.5%以上,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97%以上,“十四五”期间共对4万名以上城乡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区11.2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31万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28.5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为17.5万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人数达到40.1万人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人数达到20.3万人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3%,城镇和农村牧区残疾人稳定就业14.3万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人数达到1.3万人。(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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