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11日消息(记者 王秋蕾)一孩、二孩增加产假60天,三孩增加产假9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 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条例中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双方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夫妻双方生育的子女中有死亡的,可以再生育至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备受关注的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休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
针对三孩家庭,新条例中还增加了一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对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在生产、生活各方面给予优待和照顾。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