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记者 刘嫱)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按照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领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022年2月20日起,13路、14路、35路、39路、41路、44路、96路、101路、103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2路、114路、115路、116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124路、125路、126路、127路、128路、133路、206路、S1路、S13路、S14路、S16路、S19路、S22路、S24路、S28路、S30路暂停运营,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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