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记者 李艳红)15日呼市出现本土疫情,为了有效管控,16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8号公告,明确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对此,2月23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做出回应: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在规范零售药店方面,严格落实药店主体责任。采取督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旗县区局落实监管职责,指导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对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环节从严把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99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13家,发现问题16家。有个别药店存在从业人员晨检记录不全、违规销售“四类药品”和药品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对于能立即整改的,检查人员已督促完成整改。
此外,对于违规销售“四类药品”和未明码标价的,已交属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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