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服务保障乳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要求,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为日常办事机构,及时了解重点乳品企业的法治需求,并向各警种部门、各地公安机关交办相关事项,帮助企业严控合同签订、股权变更、资产重组、对外租赁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于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法治先行、保障有力,以法律视角帮助企业开展可行性论证,及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嫌疑方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谨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性措施,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受害方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快速受理、快速侦办、快速挽损。符合治安调解条件的,要加强调解,争取以最小成本快速处理纷争。
方案还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风险的能力。执法办案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送执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预算管理、经营管理、资金资产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漏洞。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乳业振兴职能作用,推动方案实施,4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与10家重点乳企代表召开第一次座谈会,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明确联络对接渠道和服务保障内容。
自治区公安厅将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加快重点涉企案件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记者 陈春艳 安寅东)
原标题:自治区公安厅制定服务保障 乳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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