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从4月14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乱评价、乱收费、滥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保障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
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专项整治范围为对自治区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评价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内容包括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评价行为、违规异地评价行为以及虚假简章和虚假广告行为等。
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范围为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整治内容包括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全国”“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评价或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评价、抽逃资金等行为;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评价机构“红黑榜”制度,将违纪违规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同时,联合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或“山寨证书”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联合打击。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政策宣传,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证书合法合规性。(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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