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建设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的重要职能,在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中,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如何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待批项目用地用矿手续办理,做好用地保障工作?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
王涛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系统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业务处室处长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王涛介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在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明确待批项目用地手续范围。在自治区政府明确的8项前置手续基础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结合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涉及的报件材料,认真梳理建设用地审批全链条全过程,在自治区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将用地审批涉及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压覆矿手续全部纳入大起底范围,同时将自然资源系统涉及的环保大督察、巡视、审计整改项目一并列入大起底范围。
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待台账确定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地区及时分解到各盟市、旗县自然资源部门,逐项目梳理存在的问题,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确保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走弯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事项、完成时限。审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项目完成审批。
压实责任,限时办结。对已提交审批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区三级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办理时限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目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本级建设用地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以大起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时限由12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容缺受理、简化审批材料。对压覆矿、林草手续、社保安置等要件材料容缺受理,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实行联审联办;同时,加强对基层的政策解读,及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等,进一步细化明确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到简化要件内容,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质效。
王涛表态,在大起底行动中,自然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所有待批项目依法合规取得用地手续,清仓见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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