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能源局获悉,依据前期我区组织开展的“十四五”拟新增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我区有超过40万千瓦农林生物质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这些项目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产。
据了解,为做好《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加快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动自治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十四五”拟新增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审核、申报的基础上,自治区能源局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我区“十四五”新增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方案优选评估工作。项目评估结果确认,最终我区有超过40万千瓦农林生物质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上述项目主要布局在城郊及农村牧区,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有效增加农村牧区秸秆、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加快推动农村牧区环保、市政建设和循环农业发展。同时,促进农村牧区清洁用能,改善农村牧区居民用能条件,带动农村牧区能源革命。(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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