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银保监局获悉,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信贷政策支持,以金融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28日至10月15日,全区银行机构发放贷款180.86亿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0.93亿元。对呼和浩特地区贷款投放76.04亿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1.08亿元。
本轮疫情发生后,内蒙古银保监局先后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辖区银行业保险业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措施的通知》,督促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全区银行机构迅速行动,将疫情防控部署化为具体行动。各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企业及个人、有复工复产资金需求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重点扶持、重点纾困2个客户名单,并主动对接防疫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企业,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完成授信审批63户、46.9亿元,同时投放6.29亿元贷款用于支持自治区粮油收购及重要农副产品的稳产保供。农行内蒙古分行运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满足因疫情暂时遇困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同时,各银行机构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截至10月15日,全区银行机构累计为5281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7.92亿元,为4.07万户(人)个体工商户、农户、货车司机等受疫情影响人群发放贷款40.79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贷款120.46亿元,减免利息1920.41万元。其中,为呼和浩特地区2108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8.51亿元,为6832户(人)个体工商户、农户、货车司机等发放贷款12.53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贷款61.72亿元,减免利息461.87万元。内蒙古银行对部分贷款产品采用下调0.5个百分点优惠价格,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全区农合机构累计发放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贷款42.59亿元。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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