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10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1场)了解到,呼和浩特市采取4项措施就业稳岗。
一是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从今年9月起,呼和浩特市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9月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选择分期或逐月的方式进行补缴,并免收补缴期间滞纳金。企业通过人社网上的服务大厅或向缓缴业务专用邮箱(hhhts12333@163.com)提交缓缴申请,就可以享受政策。
二是持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30人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僵尸企业出清名单、符合本地环保政策的企业,按下列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参照实施。对因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上述两项政策采取“免审即享”的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三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各类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上3项政策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审即享”的模式,其他两项补贴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即可享受。详细内容请大家登录呼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四是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疫情发生以来,呼和浩特市人社局立即启动了“线上受理,居家办公”模式,确保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郑学良 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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