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7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韶春、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奶业振兴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草案)》。
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的议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规定(修订稿)》。
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决定》《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樟子松保护条例》《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
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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