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8月19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28年前,你临危受命,走进人迹罕至的大山。一句‘我去’,成了你一生信守的诺言……”致敬北疆楷模林树春。
“你用60万棵林木摇曳生姿、馥郁芬芳的美景作答……年近八旬,烈士暮年,但你壮心不已。你说,向天再借40年,还你万亩绿浪展新颜!”致敬北疆楷模李振海。
8月19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授予林树春、李振海同志“北疆楷模”称号,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林树春,男,1966年3月生,赤峰市敖汉旗人。1982年4月在敖汉旗大黑山林场木工厂参加工作。1995年12月下旬,林树春主动请缨当起了大黑山防火瞭望员,28年后的今天,他依然守护着大黑山的葱绿,但当初的青年已步入花甲之年。28年来,林树春没有和父母过过一个团圆年,也缺席了儿子的成长,高山上的房子换了一间又一间,使唤的毛驴换了一头又一头,唯一不变的是林树春“爱绿护绿确保青山永绿”的无悔情怀;28年来,林树春识遍了深山野兽,看遍了茫茫雪海,走遍了陡峭山脊,把坚毅和真心奉献给了涛涛绿波,用双脚丈量了大黑山每一寸土地,用双手触摸了春夏秋冬的温度,用双眸保障了敖汉旗大黑山28年来的森林安全。2013年,林树春被敖汉旗委、旗政府授予全旗道德模范称号;2014年荣获赤峰市道德模范提名奖;2021年5月,林树春家庭被自治区妇联授予“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李振海,男,1944年8月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塔温敖宝村农 民。他以共产党员坚韧不拔的精神在荒山坚守了大半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倾其所有,植树39载。他植树60余万株,为2000多亩荒山披上绿装,用绿树营造了一座“绿色长城”。据估算,创造的经济效益超1亿元,生态效益超3亿元。39年来,他个人用于植树造林的费用超过200万元,无偿捐赠树苗80000余棵,价值400余万元。近年来,李振海先后获得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绿色长城奖章、全国绿化奖章、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道德模范等多项荣誉。2022年,入选了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在他们身上充分展示了内蒙古人民热情、和善、诚信、肯干的鲜明特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林树春、李振海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战风沙、守林海,困难面前不低头的崇高信仰;学习他们甘守孤寂、不惧清贫、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坚守;学习他们胸怀大局、不计得失、一心守护青山披绿衣的责任担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向林树春、李振海同志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需要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更需要像林树春、李振海同志这样践行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的榜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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