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0月9日消息(记者 杨净毓)10月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其中关于购房契税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呼和浩特市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
通知明确,“首次购买首套”是指购房人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内查询名下无其他住宅产权登记记录信息(以个人为单位)。“新建商品住宅”是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住宅。
通知称,申请契税补贴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2023年8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四区及旗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第二是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在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户和契税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通知要求,补贴款项在购房人完成不动产分户登记后,由购房人持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全市范围内“首次”“首套”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完税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购房人Ⅰ类银行卡(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
通知明确了,自2023年10月1日起,房产交易中心受理补贴申请,每季度首月(1月、4月、7月、10月)集中受理,由房产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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